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量:38
签了合同却发生纠纷,市场主体之间起了争议,一定要通过诉讼解决吗?其实,还可以选择更高效、更保密的解纷路径——民商事仲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已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更加权威、便捷的法治保障。本期先带大家了解:什么是民商事仲裁?哪些纠纷可以仲裁?
一、什么是民商事仲裁?
民商事仲裁,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合法有效仲裁协议,自愿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审理,由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实行一裁终局的争议解决制度。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哪些纠纷可以仲裁?哪些不能?
(一)可以仲裁
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仲裁协议。常见包括:买卖、租赁、建设工程、金融借贷、知识产权、服务等合同纠纷以及合伙、公司股权等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不能申请民商事仲裁
1.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 劳动争议;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重点提示:劳动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与《仲裁法》规定的民商事仲裁不同,请勿混淆。
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均提请黄山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履行XX合同发生纠纷,如协商不成,双方自愿将该纠纷提交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