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业年限与领域
从事民商事法律工作二十八年,主攻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领域。
2. 专业特长
擅长处理复杂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
3. 仲裁风格与理念
坚持公正至上、效率第一、调解先行、说理充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4. 职业背景性质
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中院审委会专委、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基层法院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和市人大监司委副主任委员,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5. 所在地域
常驻江西,可接受华东地区案件。